網上買菜下單缺貨誰來負責?法官:商家不得私自取消訂單
發布日期:2020-03-18
發布人: 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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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推動了“宅經濟”的發展,消費者紛紛選擇在線消費,但同時一些食品安全、服務質量問題也逐漸浮現。北京互聯網法院法官針對上述問題,對商家、消費者作出提示。
疫情期間,電商平臺生鮮配送訂單量大增,但部分平臺可能存在顯示信息與實際庫存之間存在偏差的情況,導致消費者下單后卻沒有產品可以供應,或出現配送商品與訂單不一致等情形。同時,由于人工、物流成本加大,產品價格會有一定上漲。
鑒于此,北京互聯網法院法官龔娉建議電商平臺做好入網商家資質的事先審查,并與生產商、銷售商共同建立食品安全可溯源體系。若商家營業時間、配送時間、庫存情況發生變動,出現可能影響供貨的情形,平臺及商家須及時將相關內容在平臺公示,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如果商家未盡到相應的提示說明義務,私自取消訂單的,消費者有權主張違約責任。對于基本生活所必需的糧油肉蛋菜奶等民生物品和防疫用品,經營者過分漲價銷售的,屬于價格違法行為,將會面臨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一旦產生糾紛,法官建議消費者及時保留訂單截圖、產品實物、溝通記錄以及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的證據等,通過與商家溝通、平臺投訴等方式調解解決,或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向法院起訴,通過合法途徑維權。